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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聚焦

半月环保政策聚焦

时间:2021-08-05

01

 2021年8月2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

为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更好发挥科技成果评价作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结合,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经国务院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意见》坚持基本原则:

坚持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

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着力强化成果高质量供给与转化应用。

坚持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

针对科技成果具有多元价值的特点,科学确定评价标准,开展多层次差别化评价,提高成果评价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解决分类评价体系不健全以及评价指标单一化、标准定量化、结果功利化的问题。

坚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入第三方评价,加快技术市场建设,加快构建政府、社会组织、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各类评价主体的积极性,营造成果评价的良好创新生态。

坚持尊重科技创新规律。

把握科研渐进性和成果阶段性的特点,创新成果评价方式方法,加强中长期评价、后评价和成果回溯,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究、探索创新,推动科技成果价值早发现、早实现。


二、《意见》提出主要措施包括:

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

科学价值重点评价在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方面的独创性贡献。技术价值重点评价重大技术发明,突出在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方面的成效。经济价值重点评价推广前景、预期效益、潜在风险等对经济和产业发展的影响。社会价值重点评价在解决人民健康、国防与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重大瓶颈问题方面的成效。文化价值重点评价在倡导科学家精神、营造创新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影响和贡献。

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

应用研究成果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注重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样机性能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探索建立重大成果研发过程回溯和阶段性评估机制,加强成果真实性和可靠性验证,合理评价成果研发过程性贡献。

加快推进国家科技项目成果评价改革。

建设完善国家科技成果项目库,根据不同应用需求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清单,推动财政性资金支持形成的非涉密科技成果信息按规定公开。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加大高质量专利转化应用绩效的评价权重,把企业专利战略布局纳入评价范围。

大力发展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

推动建立全国性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完善技术要素交易与监管体系,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成果进场交易,鼓励一定时期内未转化的财政性资金支持形成的成果进场集中发布信息并推动转化。建立全国技术交易信息发布机制,依法推动技术交易、科技成果、技术合同登记等信息数据互联互通。

充分发挥金融投资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

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与金融机构、投资公司的联动机制,引导相关金融机构、投资公司对科技成果潜在经济价值、市场估值、发展前景等进行商业化评价,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投融资支持。推广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模式,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在知识产权已确权并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前提下,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

引导规范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

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专业化评估机构等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促进市场评价活动规范发展。制定科技成果评价通用准则,细化具体领域评价技术标准和规范。形成并推广科技成果创新性、成熟度评价指标和方法。鼓励部门、地方、行业建立科技成果评价信息服务平台,发布成果评价政策、标准规范、方法工具和机构人员等信息,提高评价活动的公开透明度。

改革完善科技成果奖励体系。

完善奖励提名制,规范提名制度、机制、流程。优化科技奖励项目,科学定位国家科技奖和省部级科技奖、社会力量设奖。强化国家科技奖励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紧密结合,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成果的奖励力度。培育高水平的社会力量科技奖励品牌,提高科技奖励整体水平。

创新科技成果评价工具和模式。

加强科技成果评价理论和方法研究,推广标准化评价。发布新应用场景目录,实施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示范工程,在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实施中运用评价结果。


02

2021年7月30日 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

先立后破 统筹有序 纠正“运动式”减碳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0日召开的会议提出,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先立后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这是针对当前部分地方在碳减排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偏差,中央做出的最新表态。

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地方政府、产业界、金融界积极行动,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但部分地区却出现了运动式“减碳”的苗头,纷纷抢风口、蹭热度、追热点、炒概念,虚喊口号、蜂拥而上,唯恐落伍,超出了目前的发展阶段而采取不切实际的行动。一些政府部门不深化、改进原来的工作,反而另起炉灶、走入误区;有的企业对“减碳”工作一知半解甚至还没有真正弄懂,就发布行动方案。

 

会议提出:

在“减碳”工作中,要按照中央要求“统筹有序”。在协调好能源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前提下,有序“减碳”,不能片面强调零碳方案、打造零碳社区、大搞零碳行动计划,宣传所谓的投资潜力。

“统筹有序”既要纠正运动式“减碳”,又要防止走极端,防止不“减碳”或“增碳”。 要协同控制温室气体、节能降耗、污染物排放,协同推进“减碳”和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协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减碳”工作中,要按照中央要求“先立后破”。在“减碳”工作中,要按照中央要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一方面,要推动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石化、电力、煤炭等重点行业提出明确的达峰目标并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另一方面,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制定碳达峰专项方案。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建设、系统建设和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向全国碳市场过渡,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碳排放。

在“减碳”工作中,要注重切合实际。通过深入调查分析涉及碳排放的生产环节以及原辅料用量、园区产值与用地规模、能源结构及各种能源消费量,从产业结构、用能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等方面,在降低能损、改进工艺、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等领域,提出并实施碳减排方案和管理措施,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03

7月27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 《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环办环评函 [2021]346号)

《通知》称,将组织在河北、吉林、浙江、山东、广东、重庆、陕西等地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试点行业为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和化工等重点行业。


《通知》提出工作任务:

测算碳排放水平

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分析,识别碳排放节点,重点预测碳排放主要工序或节点排放水平。内容包括核算建设项目生产运行阶段能源活动与工艺过程以及因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导致的二氧化碳产生量、排放量,碳排放绩效情况,以及碳减排潜力分析等。

提出碳减排措施

根据碳排放水平测算结果,分别从能源利用、原料使用、工艺优化、节能降碳技术、运输方式等方面提出碳减排措施。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明确碳排放主要工序的生产工艺、生产设施规模、资源能源消耗及综合利用情况、能效标准、节能降耗技术、减污降碳协同技术、清洁运输方式等内容,提出能源消费替代要求、碳排放量削减方案

完善环评管理要求

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按照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审批试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明确减污降碳措施、自行监测、管理台账要求,落实地方政府煤炭总量控制、碳排放量削减替代等要求。


04

7月16日上午9点30分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开市 第一笔已成交

7月16日上午9时30分,备受关注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鸣锣开市,碳配额开盘价为48元/吨。第一笔成交发生在开盘后的第二分钟,价格为每吨52.78元,总共成交16万吨,交易额为790万元。最新价已经较开盘价上涨了8.54%。

今年是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大约2000家。根据测算,首批覆盖的企业碳排放量超过40亿吨二氧化碳,意味着中国的全国碳市场一经启动就将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

全国碳市场启动初期,纳入2013年至2019年任一年排放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2000多家发电企业(含自备电厂)。对于2019年至2020年配额实行全部免费分配,后续按照稳步推进的原则,成熟一个行业纳入一个行业。

全国碳市场启动上线交易当日,中石油、中石化、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投、国家能源、申能集团、浙能集团、华润电力等企业参与了交易。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国碳市场对碳达峰、碳中和的作用和意义非常重要。在发电行业碳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上,逐步将市场覆盖范围扩大到更多的高排放行业,实现全国碳市场的平稳有效运行和健康持续发展,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中的重要作用。



05

中央、地方重拳出击,全面遏制“两高”项目上马

节能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正成为中央和地方环境资源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和地方多层面布局减碳控污和节能降耗,建立整改清单,对企业能耗建档立卡台账管理,全面遏制“两高”项目上马。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近日召开的2021年年中节能工作视频会议明确指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是当前节能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

国务院国资委在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安排时也要求,严控高耗能、高排放和过剩产能项目投资。对“两高”增量项目,未严格履行审查审批手续的要立即停工,拟建项目深入论证,不符合条件的坚决退出。

在中央指引下,地方纷纷部署行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对“两高”项目提出具体管控要求。建立“两高”项目生态环境管理台账。要求所有新、改、扩“两高”项目,必须坚决实行产能、煤炭、能源、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五个减量替代,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从严控制“两高”项目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各地要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对辖区内已建成、在建以及拟建“两高”项目进行梳理排查,摸清项目底数,建立拟建“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情况台账。

吕梁市召开研究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专题会议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全面起底全市能耗总量,对企业能耗建档立卡台账管理,制定出台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方案,谋划减碳控污长远战略。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孙传旺表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无疑是当前能耗双控工作的重点。无论是节能还是降碳都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不能搞“一刀切”,一方面要助力双碳目标保障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又要精准科学对症下药。

孙传旺表示,有效防止“一刀切”,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差异,摸清家底精准评估,厘清短期成本与长期成本、经济成本与生态成本之间的关系,在成本低效益好容易做的领域加强管理优先实施。